近年来,我们在各种媒体上看到了许多关系妇女杀夫恶性案件,而审讯的结果,却是女性长期忍受着男性的家庭暴力,而从体力和地位上又处于劣势,所以为了摆脱这种情况,许多的妇女选择了投毒或是乘其不备暗中杀害等等极意的行为。其实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可以采取这些方法。
一、说出来。许多人认为家庭矛盾是家丑,不可外扬。常常忍气吞声,这常常助长了家庭暴力多次发生或持续发生的可能性,甚至使得家庭暴力变得一发而不可收拾。正确的做法应对是说出来,当老公打了你时你就告诉亲朋好友,告诉同事。如果有伤痕就尽可能地给亲戚朋友看,给同事看,给孩子看,尽可能地让更多的人知道。一旦将来采用法律手段就有人可以作证。
二、喊出来。家庭暴力常常发生在家庭私人环境,发生在下班后的场合,甚至多的是发生在深夜。如果发生丈夫严重殴打妻子的暴力事件,应当尽可能将房门、窗户打开,尽量大声叫喊,大声求救,让邻居听见,让周围的人们听见,至少让孩子(未成年人可以就与其年龄及智力状况相适应的事项提供证言)听见、看见。这都使得将来在法律进行有效举证成为可能。
三、看医生。从保护自己的角度来说,只要发生家庭暴力,就应当果断去看医生。无论轻重,只要有疼痛感,甚至是不适感,就应当看医生。将自己的疼痛、不适、伤情、感觉都告诉医生,要求医生详细记录病历,书写病历时间。无论是否构成严重伤情,无论发生次数多少,都应该去看医生,都应该记录。每发生一次,看一次医生,次次不拉。这都会成为在家庭暴力中受害人举证弥足珍贵的证据资料。
四、果断报警。许多人认为两口子打架警察不管,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明文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五条明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 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实践中,许多警察认为夫妻打架不予处理的认识已经逐步得到改观。即便没有对加害人进行处罚,至少警察出警后对案件情况做的调查笔录,都是重要的证据。另外,近年来因为警察对家庭暴力不及时出警,而对公案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也逐渐增多。许多公安机关的认识也有了很大转变。有些公安机关的规定中已经明确要求必须对家庭暴力进行及时出警处置。这都令受害妇女依法 提供了可能的途径,并为将来离婚或追究加害人的责任提供了可靠的证据来源。
专家提醒: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千万不要以暴制暴,一定要采取合理的方式来解决。对于广大的女性朋友来说,在平时多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道,一旦出现问题,就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些问题了。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